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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第十二届北京科幻创作创意大赛“光年奖”章程

为规范北京科幻创作创意大赛“光年奖”原创科幻征文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保证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科幻创作创意大赛“光年奖”是一项公益性原创科幻征文活动,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北京科学中心、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北京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承办。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活动旨在培育科幻创作创意领军人物,挖掘培养科幻创作领域新生力量,激发青少年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优质科幻内容资源与公共服务生产和传播能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科幻的关注度,推动我国科幻产业繁荣发展。


第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倡导有序竞争,鼓励行业自律,进行适度监管,维护参评作者及相关各方的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活动设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议活动工作方案,审查、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整体活动。办公室设在北京科学中心,下设工作组或由相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务。


评审委员会由知名科幻作家、科幻编辑、科幻产业界代表、教育界专家等构成,重点审议活动评审方案并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章 参评办法

第五条 参评类别

1.科幻小说:表现人类在未来世界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和科学技术远景的文学作品。

科幻中长篇小说:3-10万字

科幻短篇小说:3000字-3万字

科幻微小说:3000字以内


2.科学童话:1万字以内,将童话或幻想的元素与科学概念或主题相结合的故事。


3.青少年科幻征文:800-2000字,8-18岁青少年创作的科幻作品。


第六条 参评对象

征集国内外原创未出版、未获得过其他奖项的优秀科幻作品、科学童话,奖励对象为作者个人。

青少年科幻征文面向8-18岁的科幻爱好者,其他类别面向18岁以上科幻爱好者。


第七条 参评要求

参评作者投稿即视为授予组委会该参评作品展示权、宣传权等。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及版权代理权;未获奖作品版权自动归于作者本人。


在评选的任何阶段,参评作者有权宣布放弃参与评选。参评作者如未书面通知组委会退出评选,则视为自愿参加本次评选,组委会有权在宣传过程中提及获奖者及其作品。


参评作者须拥有投稿作品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及版权,评选过程中,若出现资料作假、作品抄袭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评作者成绩及相应奖项,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八条 第十二届北京科幻创作创意大赛“光年奖”共设四大奖项:

中长篇小说奖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短篇小说奖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微小说奖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科学童话奖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青少年科幻征文

根据投稿实际情况确定获奖比例。

获奖作者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并由主办方择优推荐加入北京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科幻创作研究基地;获奖作品将有机会结集出版,并进行二次转化。


第九条 鼓励单位、个人设置专项奖,如最佳创意奖、年度青少年作品奖等。


第五章 评审原则

第十条 评审专家

本届活动由承办单位推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并将结果交予组委会。评审委员会成员须对评选结果予以保密,待奖项公布之日揭晓。


评审委员本人及其作品不得参与本次评选。评审委员必须承诺在充分阅读、调查的基础上做出公平、公正之判断。


为确保本次评审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独立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与活动运营机构无交叉关系。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承诺评选期间严守评选规则及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评审标准

参评作品须以中文表达,且为原创。作品需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


创新性:科幻类作品鼓励发散思维,尽情展开脑洞,但要符合科幻的广泛定义,内容中避免包含过多言情、惊悚、魔幻等情节;科学童话类作品在科学准确性前提下,充分体现故事的新颖创意和想象力。

思想性: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反映出作者对科技发展的哲理思考,或引发读者思考。

文学性:情节饱满丰富、文字简洁流畅,具有较高可读性。

艺术性:作品应实现科学性、可读性和文学性的统一。


第十二条 评审方式

本次评选设置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

初评阶段,每个参评作品将由评审专家组进行打分,按作品平均分进行排名,并按照一定比例确认入围终评的作品名单。


复评阶段,每个入围作品将由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评审专家组的分数合计即为该作品的复评分数。每一奖项类别按复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确认入围终评的作品名单。当分数相同时,则由大赛组委会讨论决定。


终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分别对入围终评作品进行投票制评选。根据票数排名,最终产生获奖作品。终评期亦为大赛组委会接受“退出参赛声明”电子或书面函件的最后时期。入选奖项作品将在终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活动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群体以此为由宣称的任何主办主管机构,均未被授权。


第十四条 本着公益性、自愿参评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北京科幻创作创意大赛“光年奖”组委会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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